【基本案情】被告运营某款智能手机记账软件,在该软件中,用户可以自行创设或添加“AI陪伴者”,设定“AI陪伴者”的名称、头像、与用户的关系、相互称谓等,并通过系统功能设置“AI陪伴者”与用户的互动内容,系统称之为“调教”。
改写后:🌟原案主角,公众人物何某,其姓名与肖像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不幸被软件中的“AI伙伴”以独特标识呈现。遗憾的是,被告算法的滥用,导致这个角色被广泛分享,用户可任意上传包含原告形象的表情包,并创作含有调教性质的图文内容。这种未经许可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和肖像权。 若要保护名人权益,防止此类滥用AI技术的现象发生,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责任需得到明确与执行。
🌟原告指控侵权行为侵犯其至关重要的权利,包括但不限于姓名保护和肖像权,触及到一般性的个人尊严,因此毅然向法律发起挑战。他们期望获得诚挚的道歉,并对因被告不当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及心理创伤索赔相应赔偿。訴訟目標清晰,旨在维护合法权益与公正。
【法院裁判】
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。
【裁判理由】
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确认,针对案中软件,被告通过用户操作,创造了以原告姓名和肖像为基础的虚拟人物互动内容,将原告的个人特征整合到AI角色中,形成了独特的数字化化身。这一行为构成了对原告完整人格形象的间接利用,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。在尊重隐私权和版权的同时,法院判决需避免任何可能引发混淆或侵犯权益的行为,以保护用户线上身份的清晰度和原创价值。
🌟用户可与AI建立独特连接,赋予它专属昵称,通过创意互动如”训练材料”,打造个性化互动体验。在这个过程中,AI的角色仿佛贴近生活,对原告产生深度模拟,同时,其设计无意中触及了个体的隐私权和尊重议题。
🎨💻 用户创意驱动,而非单纯技术搬运!💡ülüf在其产品设计与算法策略中,巧妙地编织了一张互动网络,无形中催生了图文内容的大海。这不仅定义了软件的核心功能,还使其角色悄然转变——从被动的工具提供者,跃升为内容创新的推动者。然而,当侵权指控如阴影笼罩时,被告必须意识到,尽管技术无界,但责任有边。他们不再置身事外,而是需要以其内容服务者的身份,对用户上传的内容负责,承担起可能的版权侵犯风险。🎨💻
🌟【侵权真相揭露】未经授权,擅自利用他人姓名与形象,设置潜在伤害个体名誉与隐私的程序,无疑是侵犯了姓名权与肖像权的严重行为。这不仅触及到个人的基本权利,也构成了对一般人格权益的重大挑战。 若要保护这些无形资产,法律必须给予强有力的回击。🌟
【律师评析】
AI人工智能(英语:Artificial Intelligence,缩写为AI)亦称智械、机器智能,指由人制造出来的可以表现出智能的机器。通常人工智能是指通过普通计算机程序来呈现人类智能的技术。人工智能不仅仅是一种单一的技术,还包括了深度学习、机器学习、计算机视觉、自然语言处理等多种技术和算法。
目前,AI已广泛应用于医疗、金融、教育、社交媒体、法律服务、交通、制造业等领域,并逐渐成为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。人工智能(AI)应用的广泛普及带来了众多机遇和挑战,同时也面临众多的法律难题和风险,例如在隐私和数据保护、知识产权、违约责任和侵权赔偿、人格权和肖像权侵犯、监管和合规等方面必将面临很多新的法律问题。
在上述案例中,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,该软件中使用了以原告姓名、肖像为标识的“AI陪伴者”,该行为包含了原告肖像、姓名的整体人格形象的使用,因而构成对原告姓名权、肖像权、一般人格权的侵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