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》中,总共提到了85个案例、35人。之前,我谈了孙小果、许超凡、张文中等人及其案例,“金粳818”水稻、“丹霞红”梨树等案,“五常大米”案及“青花椒”“碰瓷式维权”案,以及康美药业案、海航破产重整案、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、“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”、“章公祖师”肉身坐佛像案。
本期聚焦人格权保护的法律问题,关注报告中例举的“AI陪伴”、 请求返还冷冻胚胎等多起人格权案例,看看通过它们传递了怎样的法治信号。
报告称,全面加强人格权保护。审结人格权纠纷案件87.5万件。在司法政策中完善人格权侵害禁令、人身安全保护令等规定,让人格权更有保障。出台人脸识别司法解释,审理可视门铃侵害邻里隐私、扫码点餐侵犯个人信息、社交软件私自收集用户信息等案件,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构筑“防火墙”。审理侵害“两弹一星”功勋于敏、“杂交水稻之父”袁隆平等名誉案,让人格尊严免遭网络暴力侵害。审理“AI陪伴”软件侵害人格权案,认定擅自使用他人形象创设虚拟人物构成侵权。审理请求返还冷冻胚胎案,保护丧偶妻子辅助生育权益,作出“人伦和情理胜诉”的温情判决。通过一系列司法政策和公正裁判,让人脸安全得到保障,隐私安宁免遭侵扰,名誉荣誉不被诋毁,人格利益更受重视,让人的价值、尊严受到法律充分尊重和保护。
(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和张金律师、王竹君助理固安出差办案摄)
于敏、袁隆平等名誉案已经众所周知,我自不必多说,本期重点关注“AI陪伴”软件侵害人格权案、请求返还冷冻胚胎案。
“AI陪伴”软件侵害人格权案是这样的:被告上海某公司运营某款智能手机记账软件,在该软件中,用户可以自行创设或添加“AI陪伴者”,设定“AI陪伴者”的名称、头像、与用户的关系、相互称谓等,并通过系统功能设置“AI陪伴者”与用户的互动内容,系统称之为“调教”。
本案原告何某系公众人物,在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,该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姓名、肖像为标识的“AI陪伴者”,同时,被告通过算法应用,将该角色开放给众多用户,允许用户上传大量原告的“表情包”,制作图文互动内容从而实现“调教”该“AI陪伴者”的功能。原告认为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姓名权、肖像权、一般人格权,故诉至法院,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。
(图片截取自荔枝网:广东新闻)
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,案涉软件中,用户使用原告的姓名、肖像创设虚拟人物,制作互动素材,将原告的姓名、肖像、人格特点等综合而成的整体形象投射到AI角色上,该AI角色形成了原告的虚拟形象,被告的行为属于对包含原告肖像、姓名的整体人格形象的使用。
用户可以与该AI角色设定身份关系、任意相互称谓并通过制作素材“调教”角色,从而形成与原告真实互动的体验,被告对案件的上述功能设置还涉及自然人的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。被告构成对原告姓名权、肖像权、一般人格权的侵害,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。
当下,虚拟现实等新技术不断发展,自然人人格要素被虚拟化呈现的应用日益增多。本案明确自然人的人格权及其虚拟形象,同时对算法应用的评价标准进行了有益探索,对人工智能时代加强人格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。
(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和张金律师、王竹君助理固安出差办案摄)
请求返还冷冻胚胎案案情是这样的:2020年,湖南一夫妻在医院通过“试管婴儿”的方式培育胚胎。第二年,丈夫身故,妻子要求继续移植胚胎,医院以不能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手术为由拒绝。2022年4月,法院依据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立法精神,判决医院继续为该女子实施手术。该案是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。作为一份“人伦和情理胜诉”的温情判决,最高法写入工作报告的用意非常明显,那就是温情呵护人的权利。
让人脸安全得到保障,隐私安宁免遭侵扰,名誉荣誉不被诋毁,这一系列司法政策和公正裁判,让我们看到,在互联网时代,我们的人格利益更受重视,我们作为人的价值和尊严,正日益受到法律的充分尊重和保护。
解读两高报告,找准办案方向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北京国咨律所在行动!我是北京国咨律所首席顾问曹保印,如果你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咨询,请给我留言,我在这里等你。
(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【曹说法·解读两高报告系列】视频整理)